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54家餐饮门店

  近期,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对房山区54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查处情况如下:

  当事人涉嫌入网食品经营者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版)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拟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停止线. 北京小城渔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长于大街分店(一品焖锅)

  当事人私自改变布局流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停止线. 北京市新宏状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长于大街店(宏状元)

  当事人不具有合理的工艺流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停止线、北京新世纪青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十分公司(青年餐厅)

  当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直接入口的食品的工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停止线. 北京汉拿山金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长于大街分店(汉拿山)

  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停止线. 池田卓悦(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房山第一分公司(池田寿司)

  当事人在粗加工区域加工直接入口的食品寿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停止线、北京力萍聚商贸有限公司

  当事人超出食品经营许可载明的经营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版)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版)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停止线、北京泓德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百顺斋)

  五十三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停止线、北京市窦店亚新小吃店(亚新早点)

  当事人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罚款0.5万的行政处罚。10、北京市瓦窑头朝阳饭庄(朝阳饭庄)

  五十三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停止线、北京窦店多福居饭庄(多福居)

  五十三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停止线、北京鸿顺丽媛餐饮有限公司(彪子烧烤)当事人未按规定处理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版)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停止线、北京德汇佳贸易有限公司分公司(路客咖啡)

  当事人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罚款0.5万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停止线、北京五洲云锦餐饮有限公司(五洲云锦美食城)当事人进货验收制度不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停止线、北京市房山区豆店镇立合农具修理部(过桥米线)

  当事人擅自改变布局,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停止线、北京心乐美口香香餐饮有限公司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五十三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停止线、北京窦店孺子牛商贸有限公司

  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停止线、北京福来永辉餐厅(山西面食馆)

  五十三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停止线、北京湘里老院子餐饮有限公司(金香源)

  当事人对从业人员未进行岗前健康检查,人员手部划伤,仍进行上岗的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版)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停止线、北京有滋有味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公司(微海鲜)

  五十三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停止线、北京匹夫火锅餐饮有限公司良乡店(匹夫火锅)

  当事人消毒柜未接通电源,保洁柜内存放私人物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三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停止线、北京滇大池天街餐饮有限公司(滇大池)当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 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停止线、北京振强顺建筑设备租赁站(丁丁小酒馆)

  当事人未定期维护检验餐饮服务设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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